3)第694章 第一旗队大契约_留里克的崛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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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书写的卢恩字母。

  卢恩字母与罗马字母都源自古希腊字母,双方甚至有着见解的对照关系,几乎可以无障碍地进行转写。故而从理论上来说,那些懂得传统文字的罗斯人,他们可以短时间内接受罗马字母。

  西方拼音文字属于只要会说话、懂得字母对照的发音,就行大差不差拼写下来,倘若君主再对拼写方法做出规范,一个文字就完成了。

  第一旗队的第一百人队,每个战士都拿到了一份契约文件。

  留里克令他们看本就不多的条款,又声明因为此乃赏赐,受赏者无权辩驳,看完觉得条款可以接受就来与自己一对一签署契约。

  他的确没有逼迫自己的手下,这份契约从一开始就不是强制性的。签约后就是年年必须缴十一税,不签也无妨,继续做渔民的老日子也可以嘛。

  他们都能权衡利弊,且公爵所赏土地都来自被讨伐掉的叛逆松针庄园,他们这群人直接参战,也最清楚那些田地是彻头彻尾的肥田!

  老罗斯人走出逼仄的峡湾的一大目的就是找到温润肥美的种地两天,在他们不知道肥沃的乌克兰黑土地之前,诺夫哥罗德的松针庄园故地就是最好的肥田!

  在短暂的商量后,第一百人队纷纷与留里克一对一签约。

  战士们以漂亮的野鸭羽毛在纸张上写下自己的名字、父亲的名字、所属旗队百人队。

  留里克这边也写明了自己的全名:留里克·奥托森·普林西普罗斯。

  全罗斯公国的民众几乎都没有姓,或者说放在名字末尾的归属名。姓是一个族群发展到高等阶段后,内部的小族群强化自己的地位而必须要拥有的。

  他们签署名字的同时,这一问题再一次凸显。

  就像在诺夫哥罗德测绘田亩顺便做人口普查那样,白树庄园的斯拉夫人,他们的名字也是一样的问题。至少一些罗斯人会以某个事物强化自己的独特性,起到类似姓的作用,更有甚者一些大家族已经在使用实实在在的姓。

  命令民众全面给自己取一个姓氏,似乎暂时这种事还不能急于求成。

  留里克没法要求他们这群战士立刻给自己发明一个姓氏,就令他们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写得更详细一些,最好把绰号也填上。

  这不,他们就如留里克估计的那样,一批霸气侧漏的绰号跃然于纸上。

  “碎裂头骨者”、“捏碎石头的手掌”、“哥特兰人所畏惧的”、“猎鲸者”……

  每个传统的罗斯男人都有绰号,留里克不屑于给自己取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号,他唯有一个名号,就是“普林西普”,即全罗斯的唯一王公。

  实则在民间,他已经有“神子”“智者”“无情屠夫”“征服大海者”“丹麦克星”等一串名号。

  如果每一个名号化作一枚勋章,那么留里克必将有一副坚固无比的鱼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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